用户1340774522 转发了微博:抱歉,此微博已被作者删除。查看帮助:http://kefu.weibo.com/faqdetail?id=13193 原文转发[0] 原文评论[0]
转发理由://@互联网的那点事:每次都有这样的人→_→ //@philipsea:原po想红也要符合基本法啊,这照片是2011年4月1日拍的,造谣很爽??Flickr地址:https://flic.kr/p/9vQuxy //@谷大白话: 唉,R.I.P.//@雅典娜最新版: 看哭了//@Multivac:这个数量…//@猫玖_梦境邪术师: …… //@楚惜刀2015-11-14 12:10:42 举报 收藏 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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