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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1340774522 转发了 @数据分析精选V 的微博:据说,自从“常回家看看”写入法律,小明就悲剧了。由于平时加班,小明某个周末忘记回家,被父母一怒之下告上法庭,小明就被判刑一年。在一年服刑期间,小明不能回家探望父母,又被判刑两年……那两年他仍不能探望父母,so…你懂得…小明再也没有出来。[PS:我和我的小伙伴们直冒冷汗!]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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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理由:233 2013-07-04 14:22:20 举报 收藏 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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